弘扬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非遗传承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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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的情况下保护弘扬家乡文化

1、在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的同时,保护和弘扬家乡文化,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全面梳理和保护文化资源:对家乡的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梳理,包括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建筑、古巷道、农耕具等,以及地方戏曲、传统手工、家学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建立民居保护组织:成立专门的民居保护组织,负责收集、整理、研究、传承家乡的民居文化。这个组织可以由政府、社区、民间团体等共同组成,共同承担起保护和传承的责任。 制定保护法规: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民居保护的范围、标准、措施等,并设立相应的执法机构,确保法规的执行。

3、要把家乡建设好,首先要想群众之所想,为众人造福。如果是乡村,可以修好路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农田道路问题,公交通问题;居住区如果较集中,解决好路灯问题;解决好村内雨水、污水排放问题,比如沼气,太阳能;解决好住房以及环境问题;解决好幼儿入学问题。

4、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看,人类既要保护好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也要保护好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好文化的多样性。如此,城市中的人们才有一种归属感、自豪感。当前城市发展中的遗憾历史遗迹毁坏严重。

5、第一要在本土资源下好功夫乡村有乡村的气息不像大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弘扬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非遗传承的论文)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1、经四川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评审、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第二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37项)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项)。

2、四川盖碗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3、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宜宾实际,制定本办法。

金华镇非物质文化遗产

年,新津县正式将金华镇的女子龙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一举措旨在珍视和传承这一独特的文化遗产。这项传统艺术不仅仅是一种娱乐形式,更是承载了当地人民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通过女子龙灯的表演,观众可以感受到新津镇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人民对传统文化的热爱。

新津女子龙灯始传于明清,代代相传,因多方原因在1965年停办。2001年,县文体局在抓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中,恢复了“龙灯”这一传统文化项目,队伍主要由女子为主体组成。2006年,新津金华镇女子龙灯被列为新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金华镇山川毓秀,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有大旅行家徐霞客游览足迹的剑川“三山”中的“金华山”,有昔日避暑佳景满贤林(现名千狮山),有神化传说的墨斗山,有林木葱翠、花繁草青的景风公园,有养育剑川儿女之摇篮的剑湖湿地保护区。

孟关站“一村一景”装饰取材于当地的猴鼓舞,孟关沙坡猴鼓舞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站房浮雕壁画以装饰的手法提炼猴鼓舞元素,以鼓为媒,以猴为点,交叉重叠的鼓点表达山水舞动,鼓动人心的动感理念和激励建设家乡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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