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非物质文化遗产灯笼(上犹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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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犹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2009年工作回顾

1、年,是新世纪以来上犹经济社会发展困难最大、挑战最多的一年,也是上犹人民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实效的一年。

2、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水南路的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首先,它隶属于县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需向他们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合法性。检察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向县人大和常委会提出议案,这体现了其在政治决策中的参与角色。

3、上犹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涵盖了一系列重要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首先,它负责处理上级党委、政府的文电事务,呈(转)阅并进行相关处理。其次,办公室对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报告、请示进行研究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执行。

4、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把家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上犹县2011—2015年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家庭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物质支撑。

上犹非物质文化遗产灯笼(上犹风俗)

上犹客家门匾习俗基本信息

上犹县的客家门匾习俗,源于汉魏时期的门阀制度,是客家人在长期的迁徙和生活中形成并传承的独特文化标志。当衣冠南渡的客家人将这一传统带到南方时,它逐渐演变成一种承载家族历史、家训和名节的载体,至今仍广泛存在于江西上犹县的百分之八十民居中。

在江西的赣州上犹县,一项独特而富有深厚文化内涵的习俗——上犹客家门匾,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犹客家门匾习俗承载着当地客家人的历史记忆和价值观念,是上犹县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个习俗的遗产编号为Ⅸ-8,表明其在中华文化宝库中的重要地位。

上犹客家门匾习俗是上犹县客家人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传承和发展的一种独特的汉族民俗文化形式。门匾源自汉魏时期的门阀制度,“衣冠南渡”的客家人把它作为崇尚祖训、铭记历史、注重家教、爱惜名节的文化传统带到南方,以至千百年流传下来,演变成现今的客家门匾。

常言道,一方一俗,“客家门匾”就是上犹的奇特风俗。走进上犹乡村,你不必问路人,只要看村里的门匾就知道村里有几姓人,各自是从哪里迁徙来的,是什么人的后裔。那么,秘密在那里呢,秘密就在“门匾题词”里。虽然“门匾题词”有四个字,但绝大多数只要看前面两个字就行了。

作为一种汉族民俗文化,在江西上犹县,百分之八十的民居都有客家门匾。

上犹客家门匾习俗,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载体,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智慧和丰富的民俗内涵。它不仅是家族荣耀的象征,更是客家人民集体记忆的体现,体现了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力。在历史长河中,它犹如一块珍贵的活化石,为我们揭示了客家家族的变迁历程、迁徙故事以及民族文化的演变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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